可这些话,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讲过。对于一段结局明了且悲观的关系,心照不宣往往是维持现状的至尊法宝。

我俩都是激情派。好的时候,能二十四小时腻歪在沙发里不吃不喝,你亲我一下,我舔你一口,以此维持长达一天的欢乐。王二偶尔给我唱情歌,将我俩的名字编到歌词中。不好的时候很恐怖,吵架、摔碗砸锅,我的习惯性动作是拿包穿衣欲摔门而去,他负责将我拖回来,一把摔到床垫上。然后换他摔门而去,开始长达半个月的冷战。

王二从来都不打我,可总能轻而易举将我骂哭。我哭,一定不是因为委屈伤心,只是以此发泄未燃尽的怒火罢了。

有天闲来无事,我俩钻在被子里听相声。我突然按下了暂停键,问王二最喜欢哪首歌。王二想都没想,说《最炫民族风》。

我以为他开玩笑,接着调侃道:“《最炫民族风》?看你长得白白净净一表人才,审美竟然如此重俗!”

他皱了皱眉:“你懂个屁!只有我最爱的女人才有资格和我对唱这首歌!”

王二从前爱过一个女孩儿,是能为之抛头颅洒热血、很爱很爱的那种。这事儿是我们刚认识的时候聊起来的。也是通过这事儿,我确定自己并不是他的最终选择。因为如果你真的很想全心拥有一个人,你是不会毫无掩饰地将那些情深不寿的过往告诉对方的。

王二说他俩是大学同学,他对她一见钟情,马不停蹄追了两年。他们将青春里最美好的那段时光拱手献给了暧昧,讲过海誓山盟,也曾扎在广场的人群中一起新年倒数。最后一个寒假的情人节,她进了几百支玫瑰花在街头摆摊儿贩卖,后来还是王二打电话呼朋唤友,将那些玫瑰一抢而空。

暧昧来暧昧去,眼看大四毕业,不料姑娘转身去迪拜投奔大姨妈了。王二为此低迷了好长时间,他甚至将家里全部时钟调成了迪拜时间。

拖拖拉拉一年半,这事儿也就无疾而终了。

为了使自己看上去没那么被动,稍有动荡,我就对王二摆出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。要说我俩最有默契的时候,应该是在吵架过后,我选择冷酷到底,他则很是配合地陪我冷酷。于是,接下来的那些天,我忍着憋着,心内一片凄风苦雨,他却不以为然,和狐朋狗友们继续吃着喝着,游着浪着。

不知为何,我们好像从来没问过对方爱与不爱,也从未因此事纠结过。可能是觉得对方不配,或者是觉得自己不配,又或者是因为“爱”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太过遥远又虚无的词。

那之后不久,朋友们相邀去唱K,主要是为了庆祝狐朋二号和狗友B先生的结婚周年。如此隆重的场合,我当然得全副武装欣然前往了!

一上来,大家让我和王二合唱一首。王二二话不说,点了《广岛之恋》。他跟大家解释说,这首歌最贴合我俩的境遇了!

可我怎么听都觉得这歌是在讲一夜情。

后来进来了一个女孩儿,穿连衣裙,短发齐肩,身材颀长,样貌姣好。可不知为什么,她推门的瞬间,大家都安静下来,大眼儿瞪小眼儿地两两相望。

看来他们之间很熟,那女孩儿先是站在门口跟大家打了一圈儿招呼,紧接着径直走到王二面前,站定—“我回来了。”她说。

“你回来了……好久不见。”王二说这话的时候,没有抬头。可很显然,他面露讶然,言语迟疑。眼看着他就要热泪了,我赶紧坐过去,用大半个胸脯围住他的胳膊。

“这是你女朋友?”姑娘问。

王二挪了挪身子,他没否认却也没点头。

我跟冰雕似的坐在那儿不敢轻举妄动。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有人围上来打圆场,其他人见风使舵,争相起哄说什么老友相逢歌一首。王二没推脱,沉默了一阵,上前点了《最炫民族风》。虽然跑调严重,却也不影响他帅得惊心动魄。